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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运的来临,顺利回家过年成为众多人心中的期盼。1月3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为加强春运期间旅客运价监管,维护广大旅客利益,该局启动春运票价监管专项行动,严查市内公交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向市内各客运企业、各汽车客运站发出的通知中,市发改局强调,道路客运票价不得在政府指导价外另行加价,燃油附加费的启动和收取标准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相关单位须规范客运站场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
通知明确,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的经营者,不得在政府定价的范围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借机讨价还价或抬高运价。各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须认真落实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以保障群众出行。
“市内公交票价一律不得上浮。”通知还指出,2017年春运期间,东莞市核心城区城巴、小巴、镇内公共汽车、跨镇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各客运企业要严格按核定的票价标准执行。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广东省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度,对此,通知也要求,各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结合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情况,于2017年1月9日前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关线路上限票价。春运加班线路客运票价应按照同线、同起讫点、同车型的正班车客运票价标准执行。
市发改局透露,春运期间,该局将组织力量,深入客运站场等客源集中地,对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客运企业、客运站场严格执行客运票价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