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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交通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统筹、三城联动”的工作部署,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青岛市近日正式出台了《青岛市公交全域统筹实施导则》(试行)。《导则》对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内公交全域统筹的规划、建设与运营服务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对加快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交通格局,推进城乡居民公交服务均等化具有积极意义。新开通近200条公交线路
近年来,青岛市大力实施公交全域统筹政策,2009年至今,全市共投入2000余辆公交车,以年均增长12.8%的速度开通近200条公交线路,崂山区、城阳区、李沧区、黄岛区、即墨市和胶州市大部分区域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改造主要任务相继完成,实现了村村通公交车,初步完成了“城乡相连、镇村相接、全域覆盖、零距离换乘”的公交网络化布局。
实现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
公交全域统筹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城乡互通、价格适度、安全便捷的公交全域统筹网络,实现城乡居民公交出行服务均等化。公交全域统筹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集约经营、有效衔接的原则,实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不得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按照适度超前、城乡一体的原则,对班线客运站、公交场站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合理安排设施用地、枢纽场站和候车站(点)布局。
城际公交宜采用计程票制
公交全域统筹票制票价应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城际公交宜采用计程票制,按照运输距离、运行道路条件、车辆状况等因素确定票价;城乡公交、镇村公交宜采用一票制,线路长度超过20公里的线路宜采用计程票制。
四级客运网络服务不同区域
按照服务区域范围的不同,公交全域统筹可分为城际、城区、城乡、镇村四级客运网络:城际公交指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跨县(市)运行的客运线路,主要服务于市区与县(市)之间、各县(市)之间的居民出行;城区公交指在市区或县(市)城区范围内运行的公交线路,主要服务于城区内的居民出行;城乡公交指在市区与镇村之间、县(市)与镇村之间运行的公交线路,主要服务于市区或县(市)城区与镇村之间的居民出行;镇村公交指在镇村之间运行的公交线路,主要服务于镇与镇之间、镇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居民出行。
城际公交应按照安全、快捷等要求,宜选择高等级道路设置线路走向。城乡公交线路的设置应在保障线路运行效率的同时,尽可能覆盖较多的行政村;镇村公交线路的设置可适度绕行,尽可能覆盖较多的行政村;在双向会车困难的农村道路,应建设会车点。
线路长度根据客流确定
公交线路的长度应根据客流需求、功能定位及服务区域等进行确定。城际公交的线路长度应根据县(市)之间的距离、道路状况等进行确定。城乡公交的线路长度宜为10公里~20公里,不宜超过30公里。镇村公交的线路长度宜为5公里~10公里,不宜超过20公里。公交线路应根据客流需求、道路条件、线路长度等确定站距。城际公交的平均站距不宜小于2公里。城乡公交县(市)城区内的平均站距宜为500米~800米,城区外围的平均站距宜为800米~1000米。镇村公交的平均站距应根据村落位置、道路通行条件等确定。
三层面推进公交全域统筹
下一步,市运管局将按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城乡互通、价格适度、安全便捷”的目标,加快整合系统资源、改善基础条件、完善服务网络,从三个层面有序推进公交全域统筹,于2016年底前实现公交全域覆盖。
第一个层面:各区市通过实施原有客运班车退出或公交化改造,开通镇村公交、城乡公交,完善现有城区公交,实现辖区内公共交通全覆盖;第二个层面:各区市在实现本辖区内公共交通全覆盖的基础上,开通各区市之间的公交线路;第三个层面:在前两项工作基础上,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统筹规划主城区至各区市之间的公交衔接,实现全市市域范围内的公交全域统筹,实现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