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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沈阳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创建"公交都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议案》等八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沈阳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提出,目前沈阳公交服务百姓出行的能力和水平与建设国家公交都市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具体表现在:首先是公交线路不足且分布不均,中心城区线路重复系数较大,新建商业及住宅区线网密度低,公交车总量和万人拥有量偏少;另外,公交场站总量不足,全市目前还有近40%的公交车晚上只能"睡马路",大型和区域性公交枢纽站、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偏少;再次,沈阳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仅为9.4%,与国内同类型城市相比处于偏后水平,且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现象十分严重;第四,2014年沈阳公交投入为2.02亿元,仅占政府全年财政预算支出的0.25%,占城建支出的1%,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差距较大;第五,目前沈阳公交职工月平均工资2800元,不仅低于社平工资,而且劳动强度大,超时工作问题突出。
建议:公交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环资城乡委建议,要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城市建成区单向三车道(含)以上道路、单向二车道(含)以上主干道及交通重点路段要设置全天或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将每年的公交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城市建设资金用于城市常规公共交通建设支出的比例不低于5%.
记者了解到,沈阳现有常规公交线路200余条,2015年,沈阳将新开10条、调整25条公交线路,强力推进公交场站建设,提高车辆进场率,实施西江街东枢纽站等6项场站建设项目,维修改造10处老旧场站,新建20个公交站务室。
《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废止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杨宇)昨日,在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废止《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决议。
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方式等也随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后,《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比如,有些条款与上位法相抵触,有些条款超越了立法权限等。
沈283个社区公共用房建设未达标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杨宇)昨日,在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沈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等三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沈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到,全市有283个社区公共用房建设未达标,其中城镇139个、农村144个。另外,社区服务模式单一,居民自治程度不高。因此,建议对未达标社区公共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置换、租赁、共建、盘活存量房的方式解决。此外,还可以推行社工统一准入、量化培训、绩效考评、梯次退出机制。